各高校老干部工作部门、老教协分会各区县教委老干部科、老教协: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在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中开展“颂祖国促发展、倡和谐乐晚年”主题活动的精神,表达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庆祝建国60周年的喜悦心情,让更多的老同志感受60年以来北京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成就和巨大变化,根据《北京教育系统2009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决定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名义举办“与祖国同行”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主题:紧紧围绕“颂祖国促发展、倡和谐乐晚年”这一主题,以新老照片对比、今昔对比的形式展现学校的历史变迁和巨大变化(如:标志性建筑物、景观、设施设备、服饰、人物等)。
2、内容题材:
(1)凡是反映建国以来北京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历史变迁和建设成就的照片均符合要求。
(2)参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与祖国同行”这一标题下,自拟题目,自选题材,参展内容应主题突出,有一定的时代背景,能够反映出本学校的特色。
(3)参展照片分为新老照片两种,不要求一定是同一地点、场景、人物的一一对比,也不强调明确的“新”、“老”时间划分。在新老照片的选择上,各参展单位可自由选择,自行决定照片的“新”或“老”。
3、摄影作品要求原创,有一定纪实性、思想性,同时兼顾作品的艺术性。
4、参展作品应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简介、拍摄时间、作者姓名、单位、年龄(离休或退休)等。
二、组织实施办法
1、摄影展在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开幕式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
2、展览采用悬挂相框的方式展览,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相框,相框大小不限。每个单位的参展面积为:宽4米x高2.5米,在规定面积内,各参展单位自行布局,每幅照片原则上不小于12寸。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老照片因年代久远,清晰度和艺术性无法达到参展要求的,作为特殊情况也可以参展。
三、时间
摄影作品展报名时间:6月22日至7月20日
各单位布展时间: 9月10日— 9月30日
摄影作品展展览时间、地点:10月15日—11月20日
四、评奖办法
1、两委老干部处、活动中心、市老教协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单位的作品进行评选。
2、本次摄影作品展设立组织奖,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参展照片纪实性、对比性、思想性、组织老同志参观展览的规模以及参展单位的布展效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单位并颁发组织奖杯。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精挑细选,确保参展作品质量。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观摄影展,确保老同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联系方式: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
联系人:方伯 许登军
电话、传真:62028919
邮箱:hdb@lgb.gov.cn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老干部处
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
北京老教育工作者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