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市本、专科层次的各类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编制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本市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指导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指导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实践基地、图书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指导高等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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