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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京教基〔200817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现将《2009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秋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本书目包括目录一和目录二两部分。目录一是经教育部审定推荐的大纲版教材,目录二是北京市课程教材改革自编实验教材。如需征订课标版实验教材,可参看我委印发的2008年秋季书目。对于高中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年级,可参看2008年秋季书目中的目录三对应的课标教材。

  各区县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教材选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 人:张瑞海 唐勇明 

  联系电话:6607479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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