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人大、市政府已开始组织对北京市地方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修订,为了广泛征集民意,提高立法质量,做好修订工作,现就修订该办法面向社会征求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围绕如何修订好该办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您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电子信箱; 2、信函。 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电子信箱:jw_fgc@bjedu.gov.cn 通信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