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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的意见
京教基[2008]21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继续推进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学和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现就2008—2009学年度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区县互动,以校为主,项目推动,多方参与,通力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策略,整合多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系统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成果。加强对初中阶段课程改革的指导。整体推进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全面落实。关注农村中小学校和城区薄弱校课程改革。
  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系列文件的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京教基〔2008〕1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学和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部门间统筹和相关政策配套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整体协调。针对制约课改整体推进的关键问题,加大政策研究的力度,完善制度的总体设计和相关政策的配套工作,切实减轻广大一线教师不必要的负担,使教师真正能够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为课改的持续推进提供保障。
  (二)不断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1.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第一轮实验取得的成果,加强调查和研究,为修订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做好准备。
  2.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校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农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校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整体推进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全面实施,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通过组织典型经验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多种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区县层面的学生学业监控与评价工作,完善质量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并完善区县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三)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1.继续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教基〔2007〕16号)要求,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2.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教师培训。重点提高干部和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扎实做好高二年级选修模块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尽最大可能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3. 以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应用为抓手,切实做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带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电子平台的应用,逐步实现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衔接。
  (四)贯彻落实市教委16号文件精神
  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京教基〔2008〕16号)是规范中小学教学和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是督导评估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和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小学校的广大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改项目的管理
  项目推动既是本市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策略,也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重要体现。各项目组要深入一线,与区县、学校紧密配合,扎实推进课改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委托单位要加强对委托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对委托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要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受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考评资料的准备工作。各受委托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评估的有关规定,合理配置资源,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绩效,同时还要做好项目档案的日常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学校的实际,按照本学年度的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各区县、各中小学校要与各项目组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积极配合项目组开展工作,切实发挥项目推动的作用。
  各区县教委、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区县课程改革和项目推进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实际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问题。我委将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  件: 2008-2009学年度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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